据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:近日,南京市纪委监委关于办理南京某公司侵权案中,逃避法律制裁人员向南京市纪委监委反映,女子徐某(化名)2017年至2020年坚持不认罪、不赔偿、不履行义务,拒绝到司法机关接受调查,法院已判决其逃避执行,被列入“江苏省廉政追逃名单”。
其中,南京市某公司起诉女子徐某存在的侵权行为。2020年11月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判决徐某赔偿南京某公司侵权赔偿金及维权费用共计23138元,并处罚款。案件执行后,徐某多次承诺到法院执行,但均未尽到义务,迟迟不予履行赔偿义务。至今,徐某仍逃避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,逾期不归,被列入南京市市纪委监委“廉政追逃名单”。